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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

需備文件

備註

行政相驗

1.死者生前就診病歷摘要證明

2.申請人及死亡者身分證

3.繳納規費及證明書費

意外死亡  非病故死亡 ,依法係為 司法相驗 範疇,故本所不予受理,請向當地警察機關報案處理。

行政相驗申辦電話:7942007